湖南理工学院校友卡管理规定
为加强与校友的联系,更好地服务校友,促进校友和母校事业的发展,学校决定制作发行湖南理工学院校友卡,并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第一条 校友卡由校友联络中心(教育基金会)统一负责审核、制作和管理,分为实体卡和电子卡。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协助实体校友卡的设计与制作,各学院负责电子校友卡的初步审核。
第二条 校友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信息,党政办、宣传部、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、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教务处、招生与就业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各二级学院配合校友联络中心(教育基金会)负责校友信息收集与审核,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保卫部、教务处、计划财务处、资产设备管理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后勤基建处、信息与网络中心、图书馆、校友联络中心(教育基金会)以及各二级学院要相互配合,积极做好校友卡功能开通、审核与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 校友卡发放对象
根据《湖南理工学院章程》第九章第七十二条关于校友定义:在湖南理工学院及其前身各个历史时期就读或进修过的学生;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;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各界人士;经学校校友会批准,获得校友会会员资格的个人。
第五条 校友卡使用权限
1.进出校门(车辆免费)。
2.可进入学校图书馆查新、阅览一般性图书资料。
3.使用学校体育设施,享受与教职工同等待遇。
4.在校内体育馆、礼品店、校史馆礼品部、书店等场所消费,享受一定优惠(具体细节见店内规定)。
5.可享受校友企业联盟优惠政策。
6.参加各地、各学院、各届、各行业校友会活动。
第六条 校友卡获取方式
1.实体校友卡由校友联络中心(教育基金会)与信息中心制作,赠送对象一般为各地、各学院、各行业、各届校友会负责人以及为教育基金会大额捐赠校友。
2.电子校友卡由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校友通过“湖南理工校友之家”微信小程序完成校友身份认证,然后在线提交个人近期证件照片申请领取电子校友卡,待审核通过后直接生成微信版校友卡,之后随时可以在微信卡包内打开校友卡。
3.由于身份信息和系统导入的信息无法自动匹配,导致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自动认证的校友,可通过“湖南理工校友之家”微信小程序线上提交资料进行人工审核认证。审核周期非寒暑假一般为5个工作日。
4.获得电子校友卡的校友需申请实体校友卡的,经学院审核,校友联络中心(教育基金会)同意,信息中心按制卡成本收费。
第七条 基本约定
1.有效期约定
实体校友卡为长期有效,但同时应取得电子校友卡,相关功能才能生效。为保证实名信息的有效,电子校友卡有效期为三年。三年期满前,校友需要通过“湖南理工校友之家”微信小程序延长有效期,每次延长有效期新增三年。
2.使用者约定
校友卡的使用采用实名制,校友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出售、出租、转借、伪造和盗用,一经发现,予以没收,并不再补办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校友使用湖南理工学院校友卡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,不得利用校友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。
校友应积极配合相关合作部门和特约合作单位对校友身份核实,配合出示校友卡和身份证等必要证件等。
3.免费停车约定
由于校内人员密集、车位有限,凭校友卡在校内免费停车仅限定本人在微信小程序“返校预约”报备的时间段内。
第八条 本规定由湖南理工学院校友联络中心(教育基金会)负责解释。